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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区别员工是企业的利益共同体,请善待骑手们-致美团智慧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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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区别员工是企业的利益共同体,请善待骑手们-致美团智慧餐

首先还是介绍一下自己,悄然改变着人们的用餐惯,不要让点进来的朋友们误会军,同样,为什么明明是发历史类的文章,为运营者提供更科学可靠的管理方式。那么,今天怎么突然开始说起企业来了?

历史只是军的爱好而已,究竟智慧餐和传统餐有着什么样的区别?一、就餐模式传统餐一般是服务员点餐、厨师备餐、收银员结算的模式,这个爱好因为种种原因没能成为主业。

其实,菜品多是一份一份的售卖。相较于传统餐的按份售卖,军的本职工作是会计。

目前军在经营着一家规模不不小的财务公司,智慧餐把选择权交给了就餐者,专门为中小微企业甚至个体工商户解决记账、报税等问题。

所以,想吃什么吃什么,站在一个从业会计的角度上,想打多少打多少,军自认为还是能够有这个资格去看待这个问题的。

接下来,按克售餐,军就用一些白话,减量称重,来解释解释一个健康、正常的企业是如何在市场上立足的。

企业在某种意义上于商人,商人是逐利的,这一点本质绝对不会变,不管怎么样,一个企业只有持续盈利才能继续生存下去。

企业的利润是如何来的呢?这里有一个简单的公式,就以制造业为例吧。

营业销售额----成本(原材料采购、研发成本、制造成本)----企业费用支出(房租、水电、差旅、广告、人员工资、福利)=利润总额。

这是一个制造类企业的经营模式,在扣除企业一切合理的支出之后,所得的利润总额再扣除25%的企业所得税,剩下的就是企业的净利润了,也就是家熟知的可分配利润了。

而一个企业想要长久的发展经营下去,必定离不开自身产品的核心竞争力与企业内所有员工的努力。

这个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因为每个行业都不相同,所以产品的特性也不一样,这就不一一列举了。

但是员工这事儿可以说道说道,企业用工在基本上还是属于一致的,都是人对吧。

企业想要创造利润,那么光靠明面上那几个有限的股东肯定是做不的,那么想要做,就必须要招人,通过不断扩招员工来实行企业的营业额扩化,在产品核心竞争力的地位不变的情况下,营业额是必然呈上升状态的,企业利润自然而然的也就水涨船高了。

像国内的一些互联网公司的巨头,基本上实际为他们打工的人数起码就是以百万为单位计数。

那么员工的工资需不需要发?当然需要。

发放了员工工资就可以不用员工的责任了吗?

没有那么简单。企业用工,必须要签订用工合同,且在签订之日起,就必须无条件地为员工(不管是正式工还是临时工)购买当地的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这份保险企业与员工分摊的比例概是8:2,也就是说员工从工资里扣除当月社保总额的20%,企业在发放工资之后额外再出80%比例的社保金合计100%金额为员工购买社保。

重点在于哪里?在于社保金的比例和用工责任上面。

理论上来说,企业用工不仅需要员工为企业创造业绩提升利润,同时还需要为员工承担相应的责任以及用工风险的。

这是企业用工的基本条件,不是说企业达到了这个标准就可以歌功颂德了,注意,这是基本条件,是企业必须要付出的。

但是现在某些巨头企业却在钻政策的空子,甚至不惜打法律的擦边球来违背这个基本条件,其用心之险恶简直令人发指。

咱们就以美团外卖为典型例子。

前段时间在网络上面被报道过,美团外卖的所有骑手现在被强制性的要求去注册个体工商户来对接平台才能继续送外卖赚钱了。

这是一个什么概念呢?

这等同于改变了用工模式。

之前美团的骑手们多都是通过外包招聘来进入美团的,但是早就开始严厉打击这种外包招聘的模式了,因为责任实在是不好划分。

美团一看,傻眼了,之前玩的套路不香了,怎么办呢?

有了,注册个体户,利用最近提倡的灵活就业来做幌子,强制所有美团骑手注册个体户来对接平台。

这种应付政策的对策,很明显就是换汤不换药,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个体工商户什么概念?它的规模比企业小的多,以个人名义就可以开办个体户。

但是个体工商户与员工最的区别就是个体户与企业属于合作模式,风险各自承担,员工是公司的利益共同体,风险是共同承担。

美团等于把之前偷偷摸摸打擦边球的外包式变成了明面上的合作模式,还明晃晃地打着政策的旗号。

这样美团就能在明面上继续它不负员工责任的套路了,什么套路?骑手出了事故美团不管,客户因为骑手出了问题美团不管,社保美团不用给骑手负担,所有责任全在骑手上。

为什么?因为骑手是个体工商户啊,他们都是个人独立经营与美团签订合作协议的啊。

注意,划重点的来了,合作协议跟用工合同最的区别就是在于合作协议的风险是双方共同承担或者是双方各自承担,而用工合同的风险就是企业承担分责任,员工承担小分责任甚至是无责任。

美团外卖最的特性是什么?就是依靠互联网平台获得用户,然后这边再对接商家和骑手,让商家上平台做外卖食物,用户下单之后经由骑手接单从商家手上送到用户手上。

如果说,骑手们都注册个体户了,那么美团的责任就可以撇的一干二净了。

在用户在美团下单到用户拿到食物的过程中,最容易出现风险的地方就在于骑手本身。

骑手需要骑电动车送外卖,交通风险有吧。

骑手把外卖送到用户手上,用户的安全隐患有吧。

这不是危言耸听,滴滴平台的极个别滴滴司机就干过这事,曾经的某位滴滴司机就是因为个人原因杀害了使用滴滴打车的女乘客。

难道就能保证某些个别美团骑手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吗?谁也不敢保证。

美团自身有风险吗?微乎其微。

美团是个外卖平台啊,它是互联网企业啊,这能存在什么风险?能够直接威胁到用户安全?还是比骑手在马路上横冲直撞更危险?

所以,美团外卖在基于这些问题上,才会想出让骑手注册个体户的对策的,其根本目的就是在于转嫁责任和风险。

而且美团还严重地曲解了提倡的灵活就业的这个政策。

真正的灵活就业政策其实是在针对最近爆发的新冠肺炎疫情,鼓励个人在现有的本职业的基础上,另外利用空余时间、碎片时间去多兼职,去努力提高自己的收入的一个政策。

其核心就是在为个人创收,因为疫情的原因,全国各地或多或少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一方面继续为小微企业减轻税收负担的同时又鼓励个人再去开源赚钱。

这才是灵活就业的核心所在,而并不是美团曲解的把员工变成个体户。

当然,用个体户去改变用工模式只是转嫁风险的其中一分操作。

因为,在针对涉企责任的划分标准上还有另外一套不成文的行为标准。

那就是钱被谁收了,谁就要负责。这是普通老百姓都认可的说法。

什么意思呢?简单点讲就是,用户在美团外卖上下的订单,所支付的订单款是谁收的,那么就是谁负责,全是美团平台收的,那么美团平台还是要负全责。

而据军所知,现有的绝分互联网平台,都是由平台先收钱,然后扣除平台应有的费用之后再把剩余的余额发给对接商家或者是个人的。

比如:淘宝是网购平台,它的收费模式是:

用户付钱给淘宝平台,淘宝平台减去费用之后再给商家,商家发货给用户。

美团也差不多:

用户付钱给美团平台,美团平台减去费用之后一分给商家,一分给骑手。

这其中,责任百分之九十都是美团承担的。

但是,美团一旦改变现有模式选择个体户模式的话,那么收费模式完全就变了。

美团会在现有的基础之上,再一个第三方平台,以服务外包的模式让第三方平台来收取用户付出来的费用,然后在订单完成之后再依托类似于银行代发工资的形式,把平台收取的费用发往不同的骑手(个体工商户)和商家,美团自己再收取剩余的费用。

这种费用收取的模式,等同于是把风险完全转嫁了,其中如果骑手出现任何意外和任何问题,不好意思,骑手负全责任。

甚至骑手想要或者起诉,不好意思,打不赢。

因为合作协议摆着,企业的转账记录摆着,证明了美团在事实上是没有收取骑手那分的费用的,美团只是收取了自己应得的信息服务费而已。

至于骑手在送餐中出现的意外,以及骑手与用户之间发生的任何意外,都与美团无关。

美团只要在事发之后,发一个轻飘飘地声明,然后再人道主义地补偿一下,就OK了。

这,就是美团外卖强制性要求骑手们个体工商户的真正意义所在。

总结:一家企业,在享受了政策红利和赚取了足够多的利润的情况下,应该是要肩负起一分社会责任的。

甚至是,为员工发放工资以及购买社保这种最基本的操作,从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认为是承担社会责任。

但是偏偏就是这种企业最基本的操守与守则,竟然还有一些极个别的资本家视若无物,反复来回践踏。

他们一边说着要“共同富裕”,一边却做着丧尽天良的事情,一边利用手段来造成市场垄断,一边却连一个最基本的员工福利都不愿意去给。

这种企业,迟早都是要被社会淘汰,被唾弃,甚至是被法律制裁的。

我是军,深夜敲文不易。如果您本人或者您身边有亲朋好友是美团骑手的话,请记得转发让他们看到,不要深陷陷阱而不自知,要学会利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感谢!

最后再任性一下,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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